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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往一段時間之後才發現,對方其實結過婚,甚至可能還沒離婚,這種事聽起來很誇張,但實際上並不少見。關於隱瞞婚史這件事,法律上到底能怎麼處理,得先分清楚這幾種不同的狀況。
如果對方隱瞞的是已經離婚這件事,也就是他曾經結過婚,但現在確實是單身,這種情況雖然讓人不舒服,感覺被欺騙,但單純隱瞞過去的婚姻經歷,本身並不違法,頂多是誠信問題,法律上很難直接主張什麼。
如果對方隱瞞的是目前仍是已婚狀態,這件事的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。已婚的人如果與他人發展感情關係,甚至進一步同居或發生親密行為,就可能涉及民法上的侵害配偶權,這時候真正能主張權利的人,是對方的合法配偶,而不是被隱瞞的這一方,也就是說,你可能才是被利用來傷害另一段婚姻的人,這種角色轉換往往讓人更難接受。
更麻煩的情況是,如果對方是在明知自己已婚的前提下,還與你辦理結婚登記,這已經構成重婚,屬於刑法上可以追訴的犯罪行為,這時候被隱瞞的一方,才是真正的被害人,可以透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,包括請求撤銷婚姻、求償精神損害等。
那具體來說,發現對方隱瞞婚史之後,可以怎麼做?
●先確認對方目前的婚姻狀態,是已離婚、還是仍在婚姻關係中
●保留對話紀錄、交往證據,釐清對方是何時、如何隱瞞相關事實
●如果涉及同居或已辦理結婚登記,儘早諮詢專業單位,確認自己在法律上的身分是當事人還是第三人
●避免一開始就自行去質問或對峙,以免對方提前湮滅證據或改口說詞
多數人發現對方隱瞞婚史的當下,第一個反應是生氣、想立刻攤牌,但這時候情緒上頭,反而容易讓原本可以查證的線索被打亂。感情被欺騙已經夠痛了,如果再因為一時衝動,讓自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,只會讓傷害雪上加霜。
